公共场所卫生评价报告_公共场所卫生标准_公共场所卫生机构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在新办、复核、续证时,应当提供一年内的卫生报告与两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或者评价报告。
服务对象:酒店、餐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酒吧、茶座、咖啡厅、体育馆、商场(店)、展览中心、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等。
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具体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接种等。例如对SARS的控制预防**属于典型的公共卫生职能范畴。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能力的,可以委托。
对公共场所的定义,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指的是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大众的活动场所。公共场所依然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常我们所说的公共场所有理发店、浴池、宾馆旅店、体育馆、影剧院、图书馆、学校等等。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人口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被重复使用,容易造成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的传播。可以说,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与人群的健康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